认证高新技术企业所必须包含的几个条件:
1.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3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2.产品(服务)属于《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3. 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3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4.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5.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3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6.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7.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8.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另行制定)的要求。
专家解读:第五个条件中,“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是指最近一年企业从事符合《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产品销售和技术性服务收入之和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第八个条件中,“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是评估高新技术企业的四大定量指标,满分为100分,其中“自主知识产权数量”根据企业拥有的与主要产品(服务)核心技术相关的、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或植物新品种数量来评判,当企业近3年内拥有授权的6项以上知识产权或有1项以上发明时可得满分30分;